延长贷款额度政策期限
根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通知,购房所在地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将延长至2025年底。有共同借款人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调整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通知还明确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首付款比例。在2025年起,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2025年起,职工及其配偶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金额。
调整全款购房提取时限
通知取消了购房提取应在具备提取条件的24个月内办理的时间限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应自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满半年以上申请提取。而房屋所有权人个人婚前购买的自住住房,结婚满半年以上的,配偶可就该套住房申请提取。
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通知还取消了异地购房提取对户籍(地域)的限制。职工或配偶购买异地自住住房,不再要求身份证、户籍地、住房所在地地址一致。同时,对于未申请提取过的自住住房,在本通知施行后,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调整。这些调整包括延长贷款额度政策期限、调整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以及取消全款购房提取时限和异地购房提取限制。这些政策的调整将为长春市的购房者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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