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推出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业务,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房贷款的压力。
根据通知,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方式与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可选择顺位抵押转贷或先还后贷方式办理。申请条件、业务流程、审批要素等方面,商业贷款部分由商业银行方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参照存量房贷款政策执行。
在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用于抵押的房屋评估价值将由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分别确定,根据各自的评估机制进行评估。
该通知自2024年8月23日起执行。
通过推出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业务,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希望能够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购房的需求,减轻他们的贷款偿还压力。这一举措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
对于购房者来说,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业务具有一定的优势。首先,购房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灵活性更高。其次,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不同,组合贷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购房者的贷款利率,减轻还款压力。此外,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业务还可以根据房屋评估价值确定贷款额度,更加合理地满足购房者的融资需求。
长春市推出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业务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需求,减轻他们的购房贷款压力。这一举措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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