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征收七个地块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公告,拟对南广场城市更新项目七个地块范围内的未经登记建筑和被鉴定为D级危房但未得到安置的建筑实施征收。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范围包括黄河路南A地块、黄河路南B地块、南广场A1地块、南广场A2地块、南广场B1地块、南广场B2地块和胜利大街北地块。
征收范围和部门
具体来看,黄河路南A地块东起东三条街,西至东二条街;南起长江路,北至黄河路。黄河路南B地块东起东四条西胡同,西至东三条街;南起长江路,北至黄河路。A1地块东起胜利大街,西至东三条街;南起天津路,北至南广场。南广场A2地块东起胜利大街,西至东三条街;南起吴淞路,北至天津路。南广场B1地块东起南京大街,西至东三条街;南起南广场,北至长江路。南广场B2地块东起东四条街,西至南广场与南京大街交会处;南起珠江路,北至长江路。胜利大街北地块东起东四条街,西至南广场;南起胜利大街,北至珠江路。征收部门为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征收实施单位为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其他相关事项
公告还表示,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等审批手续,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征收部门将对未登记建筑和D级危房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需配合。此外,各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公布。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表示,此举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希望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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