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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发布促进房地产消费措施

来源:吉屋   发布时间:2023-09-15 12:30:48

长春市发布促进房地产消费措施

9月7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系列促进房地产消费的措施,旨在刺激房地产市场发展,提高市民购房积极性。这些措施涵盖了购房贷款贴息、购房消费券、购房奖励、购房补贴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等多个方面。

发放购房贷款贴息和消费券

长春市将通过发放购房贷款贴息和消费券来鼓励市民购房。对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每年将按贷款金额给予1%的财政贴息,最高贴息金额为1万元,贴息期为3年。此外,对于全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将一次性发放1.5万元的购房消费券。这些优惠政策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有效。

支持特定群体购房

长春市还将给予特定群体购房奖励和补贴,以提升他们的购房能力。进城农民和环卫工人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将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万元。此外,近5年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将获得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同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可同时领取24个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这些优惠政策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有效。

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除了对购房者给予各种优惠政策外,长春市还将加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市政府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使他们能够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同时,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基准利率进行规范,首次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的年利率按2.6%执行,5年以上的按3.1%执行。

长春市还将持续开展购房月活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提供相关优惠政策,满足不同行业职工群体的购房需求。此外,市政府将积极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住房供应区位结构。同时,市政府还鼓励企业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本市在售商业、办公用房,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

综上所述,长春市发布的这些促进房地产消费的措施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购房选择和优惠,同时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城市的改善。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望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度,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更多的购房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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