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人最高补贴14.4万!长春新区继续实施人才购房补贴!
开年利好不断,继央行降准、两部门发文表态支持房地产、长春公积金发布调整意见征集之后,近日,长春新区又发布公告,继续实施区域内的人才购房补贴!
据长春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凡在适用于长春新区部分在售房地产项目(名单见文章末)购房的符合人才界定标准的购房者,均可以享受到长春新区推出的“乐业安居”购房贷款补贴,根据省市人社部门认定的不同级别的人才标准,可以获得每月300-1000元不等的贷款补贴,补贴年限最长10年,对于区内企业急需紧缺高端人才,补贴标准可上浮20%。
补贴标准和申报条件
举例说明:按照A、B、C类人才及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标准计算,10年可累计补贴12万,如符合急需紧缺高端人才标准补贴可上浮20%,10年累计可补贴14.4万。
注意事项
针对这次的人才购房补贴新政有几个注意的事项:
一、如果该房屋由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且夫妻双方均符合长春新区的人才界定,该套房屋夫妻均可申报,但是要以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为准(购房合同上体现夫妻双方姓名)。按照上方举例计算,极限情况下,一套房屋,夫妻双方如均符合申请标准,最高可共同补贴14.4万*2=28.8万!
二、购房者连续购买多套住房,可给予相应数量补贴(可叠加申请)。
三、这次的购房补贴仅限贷款买房,享受贷款补贴期间一次性还清房屋贷款的、出售房屋的或离开新区工作的,不再继续享受补贴。
补贴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一)适用项目。适用于长春新区部分在售房地产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适用人群。在新区辖区内企业工作并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贷款购买指定项目在售商品住房的购房者。长春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各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长春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适用时间
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贷款补贴政策
购房贷款补贴。符合条件的人群,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十年内按照如下标准给予贷款补贴。由省、市人社部门认定的A、B、C类人才及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省、市派驻长春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和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由省人社部门认定的D、E类人才及硕士研究生每月700元;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按照每月600元;本科生每月500元;其他技术、技能人员及大专生每月300元,对于区内企业急需紧缺高端人才,补贴标准可上浮百分之二十。急需紧缺高端人才是指与驻区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年度计税薪金3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和高级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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